天天热推荐: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不可以挪做他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23-05-05 07:50:59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不可以挪做他用是什么意思,其实他的意思是非常简单的,下面就是小编搜索到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不可以挪做他用相关的一些知识,我们一起来学习下吧!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不可以挪做他用


(资料图)

工程质量保证金是专款专用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出现缺陷时的维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二、如何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争议也应当依循上述法律规定处理,不过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更有利问题的解决,因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建设工程领域的专家进行仲裁。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属于专款,不能挪作其他的用途。

建筑工程过了保修期后,承包人要吧申请反还质量保证金。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不可以挪做他用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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